云南省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绿色流域)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使机构的财务工作规范化,并有利于机构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的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基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中心的财务工作由主任总负责。
(三)各类项目资金都必须划入中心帐号统一管理,各项目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作为中心的收入。
(四)各类项目立项时,应有明确的财务预算,并将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报送财务一份,以便财务人员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五)每月正常情况下发生的房租、水电、电话费、邮政费、印刷费、交通费、工作餐费由财务人员直接支付,月末交主任签字。
(六)购买固定资产(办公设备)需主任签字同意才能购买,购买时要考虑性价比和售后服务等因素。
(七) 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原则上由工作人员上报需求计划统一购买,报销时需附明细清单。如项目急需可自行购买,报销时也需附明细清单。
(八)报销市内出租车费,应注明用车事由 . 日期、用车人、用车目的地、金额等信息。
(九)业务招待费(餐费)报销,需注明用餐日期、用餐人、报销理由,主任签字同意,财务人员预以报销。
(十)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 . 验收人 . 负责人签名。
(十一)职工借款。中心职工因工作需要借支项目费用 . 差旅费和其他费用,项目借款一万元以内由项目主管签字财务给预支付;一万元以上需经主任签字同意,财务人员给预支付,借款数额较大的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人员。借款报销时间:回中心后 7 天必须到财务报销。
(十二)差旅费报销:
出差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乘坐航空交通工具是必须购买人生保险,保险可由机构报销。出差补助费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补助 25 元;拉市海小流域管理项目,因已在拉市海租房,所以项目人员到拉市海出差每天补助 15 元(含拉市海到丽江交通费);特殊情况以主任通知为准。
(十三) 对报销凭证的要求: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
1 、 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位报销凭证。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 “ 作废 ” 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十四)由于中心的有些工作主要是面向农村有时支付村民的费用无法取得有效发票,项目人员报销项目费用时,应填写工作日志和各项报销费用的明细,支付费用时用中心统一自制的原始凭证付款,但需注明所支付费用的详细资料,并由经手人、证明人、领款人、项目人员 . 负责人签字 。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如:向农民支付的餐费 . 住宿费 . 租车费、搬运费、交通费 . 向农户购买项目所需物品种苗 . 树苗 . . 支付村民的误工费、劳务费、协助调查费等都可用自制凭证 。
以上是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制定的今后还需不断完善 .
本规章制度由员工共同讨论制定,经董事会审定通过生效,并将视情况的发展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董事会。
云南省大众流域管理研究与推广中心
二零零四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