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银行是企业行为强有力的支持者。对于一个有环境风险的大型项目而言,企业一般出30%左右的资本金,金融机构即银行提供给企业至少70%的贷款。当前世界各国趋向于达成一项国际共识,即金融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要提高对贷款的使用效率,实现资产避险、产业结构调整和引导合理消费,就必须考虑投资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因素,完善金融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因此,金融业在贷款、执行、管理项目的同时,出资人和银行应该对其出资支持的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负责。
——于晓刚
绿色信贷就是“green-credit policy”,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它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工具。 |